2015年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一款确立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在监管实践中被表述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详情】
文/丁冬·2018-06-27网络餐饮服务本质上仍属于餐饮服务范畴,餐饮服务的核心要素“制作”和“消费”的本质属性未曾改变。餐饮服务的“互联网+”,主要是交易空间和支付手段等消费场景的变化,此外还叠加了配送环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制的“中国方案”正是在此基础上展开的。【详情】
文/丁冬·2018-06-21与“网络餐饮服务”这一更为规范化的概念相比,消费者普遍更爱用“外卖”这一概念。从消费者的视角看,通过网络(移动互联)点餐,就是点个外卖,很少有消费者会刻意使用“网络餐饮服务”来指称“外卖”。【详情】
文/丁冬·2018-06-14《中国医药报》法制天地版自即日起开设“‘免责条款’适用探讨”系列谈,邀请法学专家、专业律师、资深监管人员等从理论发展、实践适用等角度对免责条款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基层监管实践提供借鉴和参考。敬请关注。【详情】
文/丁冬·2018-06-06面对共同的治理难题,各国食品监管部门都在积极寻求解决之道。拥有百年历史的美国食品亚博管理局在食品监管方面的监管探索和政策走向一直备受关注。今年1月,FDA发布了《健康创新,守护更安全的家:2018战略政策规划》,详细描绘了美国食品亚博领域的优先政策框架。【详情】
文/丁冬·2018-03-01